商标成功注册,如何使用不会侵权?
商标作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一样是企业的财富,并且可以通过商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商标的价值。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财富值越高。但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具有永久性,那么商标成功注册后应该如何正确有效地使用呢?
首先,商标注册成功后可享有以下8大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6、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7、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其次,使用商标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若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
2、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4、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或者其组合方式;若有改变依法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5、商标注册人可以通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核并发予《商标转让证明》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6、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若需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办理续展申请。
7、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有权利提出撤销。
8、注册商标可以进行价值评估,可以质押。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也是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9、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10、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每十年续展一次则可永远存在。注册人应当规范使用,持续使用,方可发挥其最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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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注册商标时,商标代理机构都建议商标分开申请,而大部分企业认为商标代理机构建议分开申请非常的不划算。其实商标申请中,文字、图形、字母、数字、色彩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但是,商标代理机构大多建议注册纯文字商标或纯图形商标,而不建议直接注册组合商标,这是为什么呢?
一、申请难度增加
对于中文商标、字母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就会将该枚组合商标整体驳回。
二、申请时间更长
组合商标由于要每部分都分开审查,因此审查速度相对较慢。而单独申请则互不影响。
三、使用不便
组合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也不能换位置。分开申请则非常灵活,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随意组合使用,这在商标实际使用中很重要。例如,如果申请耐克+对勾图形的组合商标,那么在商品上使用就是很大一块,不够美观,但是分开申请的话,可以一起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四、综合性价比更高
看似组合申请的费用少,只需要支付一个商标申请的费用,单独申请费用多,需要支付相应数量商标的费用,但单独注册的商标可以增加商标的防御能力,每一部分都具有独立性和显著性,更便于后期维权。
结合实际使用,建议大家如果要申请组合商标,可以分几个部分分别提交注册申请,对商标申请人来说风险更小,收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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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称,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目前已完善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提高至五倍以下。
有记者提问,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甘绍宁表示,知识产权工作主要取得了四项成就。
一是加大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更严格。其中,立法方面,健全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
据甘绍宁介绍,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进一步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于2015年向国务院报送了《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了建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方案。去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草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确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从“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同时,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这些举措将大大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此外甘绍宁还提到,执法方面,深化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关系,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等行政执法职责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同时,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提高执法指导效果。
二是完善联动协同,大保护机制更健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拓宽仲裁、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等6类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是压缩审查授权周期,知识产权保护更快捷。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压减商标、专利审查周期。目前全国已建25家,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更有力。积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不断健全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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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肯锡:商标注册
案情简介
涉案申请商标为国际注册第1221382号商标,申请人为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以下简称迪奥尔公司)。申请商标的原属国为法国,核准注册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国际注册日期为2014年8月8日,国际注册所有人为迪奥尔公司,指定使用商品为香水、浓香水等。
申请商标经国际注册后,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相关规定,迪奥尔公司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向澳大利亚、丹麦、芬兰、英国、中国等提出领土延伸保护申请。2015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向国际局发出申请商标的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全部指定商品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在法定期限内,迪奥尔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难以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遂驳回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迪奥尔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均未支持迪奥尔公司的诉讼主张。迪奥尔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并再审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及被诉决定,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复审决定。
案件背景
该案在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 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庭审以“全媒体”方式进行了全程直播,国内外多家新闻媒体、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识产权学者代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代表、部分驻华使节以及社会公众旁听了审理过程。该案和单纯在国内商标申请注册案件不同,充分体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主导作用,中国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对涉外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平等的保护,进一步树立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意义与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迪奥尔公司立体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平等保护了中外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树立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本案的司法审查程序,纠正了商标行政机关关于事实问题的错误认定,强化了对行政程序正当性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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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是国人最常去的旅游胜地之一。很多人喜欢到泰国去观光旅游,欣赏当地的人文景观和风情,泰国不但旅游资源丰富,泰国美妆、护肤、零食、乳胶床垫等品牌其推崇天然健康的理念也极受欢迎。因此,不少企业注册泰国商标包装品牌拓展海外市场,泰国商标注册其商标名称的显著性非常重要,为了避免商标注册缺乏显著性,我们来看看泰国对于商标注册的显著性的审查特点是怎样?
一、中文的商标名称比较严格
泰国对中文商标名称审查比较严格,会依据单个汉字含义判定是否缺乏显著性,在单个汉字对指定商品或服务具有描述性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考虑商标整体的含义,而直接判定该商标缺乏显著性。在泰国,提交中文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提供每个汉字对应的含义以及商标整体的含义。需要注意的是,审查员在审查时,不仅会参考申请人自行提供的商标含义,还会主动对汉字含义进行网络检索。众所周知,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汉字含义多样,审查员通过自行检索,如果找到商标中的汉字的某一种含义与指定商品或服务关联,就会认为商标缺乏显著性,进而驳回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因此,申请人在设计商标时,不仅要考虑整体的商标含义,还要考虑每个汉字的各种含义。
二、英文的商标名称更为严格
泰国对英文商标名称审查较之中文商标更加严格。在泰国,由于英文是通行语言之一,消费者对英文的识别能力很强,故在商标审查中对英文商标显著性的审查更加严格。
三、商标名称与商品类别结合是否欠缺显著性
泰国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不能脱离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例如,“黑莓”商标能在第9类的手机商品上注册成功,因“黑莓”与手机产品并无任何关联,但是如果在第31类的新鲜浆果商品上提出“黑莓”商标的注册申请,因黑莓和新鲜浆果均为水果,两者的关联度较高,“黑莓”商标就无法在水果类产品上获得注册。如果商标的构成要素过于简单,且无任何设计,如英文字母商标“MM”或数字商标“16”,则使用在任何产品或服务上均会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注册申请。
若申请人已经使用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并已在别国成功注册,这类商标坚持在泰国进行商标注册将可能被商标局以缺乏显著性的原因被驳回。那么申请人首先可以提供在泰国使用的证据,证明消费者已经熟知该商标,因而取得商标的显著性。其次申请人可以在商标中加入具有显著性的图形或元素取得商标的显著性。
商标申请人应遵守各国的商标审查标准,委托正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申请,避免商标被驳回复审,这是减少商标申请人损失、少走弯路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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