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或遭封杀?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12日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19)》显示,不断加大打假防假技术研发和应用投入力度,是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保护的有效举措之一。
报告称,以阿里巴巴为例,2018年,96%的疑似侵权链接一经上线即被封杀,因疑似侵权被平台主动删除的链接量下降67%。数据背后是该平台开创性地将语义情感分析、商家全景视图、直播防控体系等新技术应用于知识产权保护。报告认为,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可以更加精准打击侵权违法行为,解决维权成本,降低侵权风险,有助于推动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
报告提出法治护航、平台自治、社会共治、智慧之治的“四治”理念。即依托于法治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完善的平台治理体系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电商平台、权利人、消费者等各方共享共治格局初现;技术创新驱动治理手段升级。
报告认为,虽然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各项数据、指标持续向好,但依然面临包括跨境维权、平台治理等问题。报告建议,应加强合作与对话、促进创新与升级,通过广泛联合和共同关注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依托日新月异的技术手段、齐心协力的共同治理和日臻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与规则体系,为全球共治提供新方案,为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道,2018年,该局共办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案件33025件,同比增长66.4%。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将以电子商务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和政企合作,进一步发挥调解和仲裁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作用,形成保护合力,探索建立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电商行政保护机制。
麦肯锡:专利申请
来源:科技日报
“今年前7月,国外申请人在中国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达9.2万件,同比增长8.3%;在中国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达到14.9万件,同比增长13.1%。”9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向记者介绍。
当日,数十名中外媒体记者走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一线审查员和相关负责人面对面,了解中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最新进展。
专利审查员总数达1.4万人
“这是一件新的申请,申请人是一家日本公司,它们对手术机器人的机械臂结构进行了改造。”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审查人员正在电脑上演示专利审查的过程。
第一次审查结束后,审查员会撰写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也可以根据意见继续提交陈述。通常要沟通几个来回,才能最终做出授权或驳回的认定。
数据显示,从2013年到2018年,国外来华申请发明专利和商标数量累计达79.8万件和108.8万件,年均增长分别为3.9%和10.5%。与数量增长同步的,是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今年上半年,中国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为22.7个月,而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则压减到5个月以内。
专利审查离不开审查人员。据介绍,除北京中心以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在江苏、广东、河南、湖北、天津、四川等地建成了6个京外审查协作中心,目前审查员总数已达1.4万人。
北京中心主任郭雯介绍说,“中心设立18年以来,发明实审结案总量已经由200余件增加到200万件,审查业务也从发明实审拓展到实用新型初审、外观设计初审,实现了技术领域的全覆盖。”
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在专利申请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中国正在加快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甘绍宁说,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强化“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和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中国积极构建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得到了国内外申请人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去年底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从2017年的第78位大幅跃升至第46位;
最近,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商业环境调查报告》显示,58%的美国企业认为,过去一年中国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创下2011年开展该调查以来的最高水平;
美国商会全球知识产权中心发布的《2018年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不仅将中国排名比前一年提升了两位,还对中国在专利权和著作权领域的改革效果、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研究机构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及运用能力给予积极评价。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电话欠费、冒充公检法、调包二维码、微信伪装身份、娱乐节目中奖、微信伪装身份,这些日常生活的骗术很多朋友都曾无法辨别而受骗。在知产界,不少骗子利用大家商标知识薄弱的弱点设局行骗,而骗子使用的这种新式商标注册骗局,使得不知就里的朋友身陷骗局。
近来一些业内客户表示,自己收到了一份由凌云或泠沄专利中心的公司发出的商标公告快递,寄件地为广州和郑州,需要货到付款20多元,快递上面还写明:“拒签视为该公告送达,请务必签收。”不懂就要问,据说,快递中寄出的是一份A4纸大小的纸质“商标公告”。
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现在纸质的“商标公告”已经非常少见了,并且商标网在2018年11月已经发出了“关于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的公告”。
公告中已经提到:商标网上服务系统2018年11月5日全面上线运行。届时,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全部商标文件,除商标注册证外,其他商标文件将采取电子文件方式送达,不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用户可自行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下载打印使用。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
所以综合商标申请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商标申请目前都是网上申请。并且网上申请的纸质商标公告不再送达,只要商标审查通过,就会有电子版的《商标公告》,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可自行下载打印。
值得注意的是,纸质公告的寄送主体是商标局。即便个别纸质申请的商标有商标公告,那也是商标局官方寄送的某一分册《商标公告》,并且商标公告的工本费和快递费都是免收的。
正常来说,商标纸质公告的寄送主体是商标局,而不是凌云或泠沄专利中心,经过查询,泠沄只是一家普通的专利代理中心并非专利中心,而且官方地址与快递单上的地址不一致,目前是否这家公司暂时不确定。
这两家专利公司冒充商标局,向商标申请人不法收取快递费的行为明显是“到付骗局“,算一算到付件一般为21~25元不等,按照平均价23元一件的话,一个月发一万件,得18万元;如果发出十万件,180万;100万件发出去买就有1800万了,照这么发展下去,骗子真的是趟赚啊!可是骗子们这种挑衅法律的行为注定是不会得逞的。
在这个骗子横行的时代,这次的“到付骗局“只是其中一种行骗手段,还有伪造国家公文谎称国家机构、商标不查询就注册等层出不穷的黑心手段都是骗子为了获取不法利益的途径。在此,呼吁所有的商标申请人,遇到不法分子冒充商标代理机构索取钱财时应立即与商标申请代理机构联系确认,及时制止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
近日,中泰红牛商标系列纠纷案的判决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
红牛最初起源于泰国,隶属于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旗下品牌产品。1984年,华彬集团初创于泰国,并于1995年与泰国天丝合作成立了中国红牛维他命有限公司,此时华彬集团通过授权拥有了“红牛REDBULL”商标在中国的经营权,正式将红牛引进中国市场。
红牛进入中国市场后,华彬集团负责红牛的生产和销售,泰国天丝负责品牌授权和技术支持。在华彬集团对品牌的20余年深耕下,红牛占据了中国功能性饮料“大哥”地位,年销量最高曾突破60亿罐,华彬集团陆续新建了3家红牛公司,拥有近50个加工厂,华彬集团及投资者们赚得盆满钵满,而华彬集团也产生了自立门户的想法,注册了多个类别的红牛商标,以作防备之用。
红牛商标案正式爆发
因利益不均,泰国天丝与华彬集团的关系逐渐产生了裂痕。2016年10月,中国红牛商标授权到期,泰国天丝多次表示拒绝延期合作经营;2017年泰国天丝把中国红牛饮料罐生产商奥瑞金告上法庭,同时也向红牛国内关联公司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诉讼中,中国红牛实控方华彬集团称握有一份关于双方承诺合作50年的法律文件,可以为红牛中国的经营期限延续时间,此说法并未有实质证据支持。至此,双方不止陷入了红牛商标授权的二十年”和“五十年”之争。
中国红牛作为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对17个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泰国红牛向其支付共计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
不过,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未对这两项给予支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自红中国红牛成立的20余年,泰国红牛与红牛中国签订了多份商标许可合同,在此期间双方关于商标属权并无争议,“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属状态是明确的,均归属于泰国红牛所有。
红牛中国出于自身商业利益考虑,在相关广告宣传费用已经投入过公司运营成本的情况下,要求泰国红牛承担相关费用,该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了中国红牛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80万余元。
最后,中国红牛表态一审判决回避了案件的核心诉求是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而非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为登记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本次案件偏离了原告的真正诉求,未能体现公平原则,对此中国红牛将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继“王老吉”商标案,红牛商标案又给中国企业上了一堂知识产权课,商标授权中使用他人商标时把品牌做大做强只是空中楼阁,企业自身拥有商标注册所有权才是最有利的保障。
近年,我国不少企业发展国外业务,通过国外展会开拓市场,而展会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有发生。
国外参展被查封展位
常州某独轮自平衡滑板车企业带着自家Trotter滑轮车参加拉斯维加斯的美国国际消费者电子产品博览会(CES)。展会首日,美国联邦法警带着小拖车停在展位前出具了相关文件和取证材料,向参展人员表示警方接到投诉,该企业产品涉嫌侵权行为需接受警方搜查,当即以涉嫌侵犯别家专利权威理由没收了展台内的独轮平衡车样品、标语和宣传资料。
美国硅谷Future Motion公司说他们的独轮滑板产品已申请了两项相关的国际和美联联邦专利,他们“听说有类似产品出现在CES上,经过与公司专利律师咨询,并通过正常美国司法程序获得了临时禁令。这是第一次有公司试图在美国境内出售一款仿造产品。”一旦胜诉除将可以向中国公司索赔,要求罚金之外,补偿法律费用,还可以永久禁止败诉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侵权产品。
受此事件影响,菲思特同类上百款类型产品在B2B网上的销售被强制下架,网上结算被中止,生产也被迫停止,企业几乎陷于瘫痪!
国外展会期间遇纠纷应如何处理?
第一、参加展会之前,要对参展使用的商标、图案设计、产品外观设计、技术结构方案等,提前向参展国递交专利、著作权、商标注册申请;对递交申请知识产权未授权出证的,最好通过专业代理机构进行全方位的检索、分析,及时排除风险,对可能存在侵权风险的产品做调整,以便做到未雨绸缪。经常参展的企业最好聘请常年知识产权顾问,也可企业内部完善知识产权贯标体系。
如果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应该迅速做出回应,切忌逃避,如果逃避,就等于默认对方的指控。及时寻求当事国知识产权律师的帮助,由于各国法律不同,当事国知识产权律师可以帮助企业对对方所主张的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进行评估并且尽量避免后续的一系列后果,比如被拒绝参加展会、拒绝签证或者甚至被提起公诉,以及可能带来的与客户关系的影响。
第二、如果在海关处被没收货品,要积极配合海关方面的处理,对海关需要签名的文件,只有在了解了内容之后才能签名,并复印一份保存。
第三、如果遭遇权利人的警告信或者要求你签署停止侵权的声明时,对警告信要引起重视,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了解对方的要求及是否正当;在未获得知识产权律师的建议之前,一定不要随便签署停止侵权的声明,如果签署该声明,则意味着已经认同对方的指控。但是如果对警告信不予理睬,权利人可能会申请法院的临时禁令。
第四、如果接到法院的临时禁令,不能以临时禁令没有翻译成中文或英文而置之不理。临时禁令通常是法院在仅仅听取权利人的意见而做出的,并未考虑到被告方的意见,所以此时,企业应该积极寻求知识产权律师的建议,认真对对方主张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找出对自己的有利因素,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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