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肯锡——在线QQ客服
电话:18027596161

注册美国商标需要符合的实质法律要求!

时间:2019-12-25

自2013年以来,来自中国的申请人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提出的商标申请增长了11倍多。一方面,中国政府鼓励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起专利、商标等的申请或登记。另外,互联网线上购物的国际化,使得跨境电商业务蓬勃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对平台上商家的商标使用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但是美国商标局接到的许多来自国外的申请由非专业的境外中介完成,其材料质量参差不齐,影响审查效率。对此,美国政府规定:自2019年8月3日起,所有非美国地址的商标申请人必须聘请美国律师作为代理人。

即使有美国商标律师的专业服务,对广大企业来说,对美国商标法的基本了解对其在美国的经营和发展会大有裨益。美国商标法下成功注册商标必须满足三大实质性条件:显著性、非功能性和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一、显著性

“显著性”是商标法上特有的概念,与专利法中的“新颖性”和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相对应,但含义不同。商标法上的显著性指“可以标明自身并与其它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特性,主要分为两种:固有的显著性和获得的显著性。前者指商标标识由于其本身的特性或者使用的情景而具有显著性,后者指标识本身并没有显著性,但是通过在经营中持续的使用而积累起与其它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特征。

在美国,显著性不是简单的“有”或者“无”的问题,被认为是一个连续体或者谱段。美国最高法院在 Abercrombie & Fitch诉Hunting World案中确立了认定商标显著性的“Abercrombie谱段”。

从显著性要求来说,在选择商标时可以考虑:第一,如果还未确定商标,那么可以创造一个新词汇,或者选择与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无直接关联的词汇。第二,如果商标已在使用当中,而且属于“描述性”的,那么只能选择获取“衍生含义”的途径,也就是通过广泛和持续的使用扩大商标的知名度,在消费者群体中建立该商标与申请人的直接联系。

二、非功能性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具有功能性。其原因涉及到与专利法的衔接,具体而言,专利的本质在于“公开获得垄断”,即专利权人通过公开其专有技术获得法律保护的“排它使用权”,但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这种保护是有期限的。期满后,专利技术就进入公共领域,可以被他人无偿使用。

跟专利不同,注册商标可以续展,因而获得长期(理论上无限期)的法律保护。所以,如果某项具备实际功能的特征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而获得无限期保护的话,那么将导致与专利立法政策的直接冲突,破坏专利制度的设计。

有可能涉及功能性的商标大多不是文字性的,而主要是商品的外观设计。功能性指的是“某种设计对商品的使用或者目的而言是必备的,或者会影响到商品的成本或者质量”。一般来说,如果某种设计已经成功申请了实用专利,那么就具有功能性。相反,外观设计专利本身则不具备功能性。

功能性分两种——实用功能性和美学功能性。先说实用功能性的两种情形:产品外观设计可以实现某种功能,并且如果不采用这种设计就无法达到该功能;或者某种外观设计使得该商品具有相当的优势,以至于其他商家如果不采用相同的设计根本无法与之相竞争。

美学功能性是指某个设计主要是为了增加商品的美感,而不具备实际的使用便利。但是这种设计使得商品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其他商家如果不效仿就无法竞争,比如,情人节巧克力的心形设计既是如此。

三、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

说起这个要件,必须提到美国商标法在传统上与许多其他国家商标法的一个重大区别。试想,假如有两个(或多个)申请人对相同的商标标识提出注册申请,那么谁可以获准注册呢?

对此,传统的美国商标法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则,先采纳并使用商标的主体享有优先权,可以优先于其他主体申请注册。与此相对,世界上大多数其他国家(如欧洲大陆和中国)采用申请在先的原则。顾名思义,这意味着无论各方何时开始使用,最先提出注册申请的一方将获得优先。

申请人必须在商业活动中(如销售或者宣传时)使用自己的商标标识,用来指示其商品或服务,或者与同类其它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典型的使用方式诸如:将商标粘贴或标注在商品上;在宣传手册或者广告中使用商标;或者在提供服务的场所展示商标,等等。

美国国会在1988年通过了“商标法修订法案。该法案于1989年生效,允许商标申请不基于“实际使用”,而是基于“诚意的使用意图”。这意味着,申请人在注册时即使尚未使用商标,只要出具声明表示其有使用该商标的意图即可。

这种注册申请并不能免除申请人的“实际使用”义务。申请人在审查期间必须提交 “实际使用”的证据供商标局审查,才可能获得最终注册。

“使用意图”申请将确定“优先权”的日期从传统上的实际使用日提前到了申请日,对许多申请人而言更加有利。所以,一般而言,如果准备采用这种方式申请注册的话,应当尽早提交。

来源:中国贸易报


上一篇:震惊!这位律师咨询费高达10万1小时?
下一篇:法院公开审理“小熊宝宝系列绘本”侵权案
震惊!这位律师咨询费高达10万1小时?

最近热播的《精英律师》成为了律师同行的热议话题,剧中由靳东饰演的男主角一小时六千至十万的律师咨询费,配专职司机的林肯,还有妖娆美艳的女秘书,坐落于北京CBD的超大办公室。话说普通合伙人待遇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6000元-100000元一小时律师咨询费

剧中男主说资深律师咨询一小时的收费标准,在六千到十万之间,后面男主角主动降低价格说咨询费不低于五万!这个价格,太夸张了!说实话,现实中普通合伙人每小时咨询收费10万是不可能的。

律师行业都是专业人士,按级别收费,一般律所不同级别的律师、合伙人收费都是明码标价的,看看下面的收费标准就知道了。


某国际律所的收费标准:


国内律师每小时收费汇总统计(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是哪部法律?

看到剧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时,才是真正让人哭笑不得!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等,着实没听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这到底是哪部法律?

原来我们和每小时收费6000-100000元之间的距离是差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律师咨询到底该不该收费?

这个问题成为了咨询者与律师之间永恒的话题。很多咨询者认为,我只是问律师几句话而已,也没让律师帮我做什么工作,这也要收费吗?对于律师来说回复咨询者的问题需要放下手上繁重的案件,专心聆听咨询者的诉求再利用自己多年的法律知识、执业经验,给出建议结论。虽然是几个问题的回复,但是这也属于脑力劳动,也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而且大家很有必要知道知识产权律师的收费模式,请看下面:



一、定额型

委托人支付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律师费的数额是确定的,案件胜负与律师费没有联系。这类模式适合有一定知名度的中上律师,是否接洽该案对律师来说具有较大选择权,收费数额将比较高,这类案件数量不多,个案比较明显,且案件对客户比较重要。


二、定额+提成型

与定额型不同点在于,案件胜诉后委托人额外按照一定数额或比例奖励律师代理费。由于采用这种模式,前期基本代理费一般会比定额型的略低一些,期待案件胜诉后的奖励,可以将律师费与案件的胜负关联,增加律师的关注度。该类模式可以适当降低客户风险,或者在客户信任度还没有百分百的情况下的一种缓冲方式。


三、半风险型

委托人支付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先约定基本律师费但暂不支付,案件胜诉获得赔偿后,从赔偿额中先支付基本律师费,并按一定的比例另外支付提成律师费。当然在实际过程中,还可以出现直接按赔偿额的比例支付律师费的情况。这类案件适合中商标、专利案件,且为个案或小批量案件,律师对商标侵权或专利侵权进行了基本判断,胜诉可能性大于50%的案件,此时提成的比例通常会达到20-40%之间。


正所谓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精英律师》剧情中引入了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多种情景案例,涉及了知识产权、版权、商业秘密等法律知识。该剧不仅向观众普及了法律知识,也默默地传递着法律精神。


更多知识产权专业问题,请咨询麦肯锡客服!


麦肯锡:商标注册



没品牌备案上传不了产品?亚马逊又搞事了!

一年一度的年终旺季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亚马逊卖家们鼓足干劲冲刺销量不断上架商品,但是卖家们反映现在没有品牌备案上架不了产品?亚马逊又有什么骚操作?

亚马逊对品牌政策进行了更新,根据公告显示,消费者所作出明智的购买决定依赖于品牌名称等详细的页面信息,而准确的品牌信息将会帮助客户在选购时找到相应的产品,并对产品进行评估。因此,Listing上的品牌属性应该与生产该产品的品牌名称一致,若Listing不属于任何品牌,则品牌属性应填写为“N/A”。例如,AmazonBasics产品应始终在商品详情页面上显示“ by AmazonBasics”。若商户试图创建不符合该政策的Listing,系统则会要求其在列出之前先对品牌属性进行修复。

此前,亚马逊因售卖假货被特朗普政府考虑将亚马逊旗下的一些海外网站列入“假货恶名市场名单”中。改名单主要针对销售冒牌货的零售商。而亚马逊在经受该事件后,投入数十亿整顿治理平台假冒伪劣商品,完善品牌信息,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

 

经过此次整顿,跟卖产品的卖家很难上架商品,使得高仿山寨的产品将无处遁形。品牌是检验产品的唯一标准,这次亚马逊推行的品牌政策,提示着卖家们商标注册是亚马逊运营中品牌备案的关键一步,也是必须的一步。没有品牌商标的卖家必定要注册商标才能敲响亚马逊的大门。


更多知识产权专业问题,请咨询麦肯锡客服!


商标法如何保护品牌商标?相关法例是这样规定的!

随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而商标法作为申请商标时的法律依据,企业应了解商标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预防商标侵权非常有帮助。那么品牌商标保护的法例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使其蒙受损失的注册商标时,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时间限制。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4条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更多知识产权专业问题,请咨询麦肯锡客服!


注册美国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呢?应如何处理?

随着国内电商市场逐渐趋向饱和状态,各大电商平台规则也越来越严格,不少卖家开始转战国外市场进驻跨境电商平台大赚美金。但是进驻美国电商平台首先得注册美国商标保护自主品牌,在美国商标申请过程中,不少企业会收到商标申请的驳回通知,那么商标通常是什么原因被驳回?该如何处理呢?


1. 商标信息不规范

若商标申请人不熟悉美国商标的申请流程以及应该注意的细节,也未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卖家们可能因递交商标信息时不规范而受到审查员的商标驳回通知,审查员也会建议商标申请人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操作。此类审查意见答复基本上能通过。


2. 商标描述信息不规范

因美国官方对商标信息要求准确细致的描述,而每一个商标都有独一无二的设计理念。在申请资料中,个别卖家没有寻求专业代理机构进行办理,填写商标描述性信息不规范被驳回。此类商标驳回基本上能通过。


3. 商标虚假证据

美国是遵循商标在先使用的国家,而很多卖家会在产品尚未上市时申请商标,伪造商标使用证据进行提供。美国商标局审查商标时会怀疑使用证据的真实性,伪造使用证据被驳回是比较常见的。这种情况被下发商标驳回通知,可以重新递交真实使用证据。

  

4.商标申请图样不清晰驳回

因商标申请图样不清楚被驳回,可直接联系专业代理机构重新提交商标申请图样,这种情况基本上都可以答复通过。


5. 商标近似驳回

商标因近似被驳回,需美国专业律师根据商标近似的具体情况判断商标答复的难易度进行答复,因此,美国商标申请前期的检索筛选显得异常重要,商标检索可避免大部分的商标近似问题。此类商标驳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以上几种情况是较为常见的商标驳回原因,其他商标驳回原因需根据具体情况答复。


更多知识产权专业问题,请咨询麦肯锡客服!


扫一扫加微信
关注麦肯锡
紧跟麦肯锡脚步
带您一同成长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海德广场2栋1102A
电话:0086-769-22301889
粤ICP备16031927号-2
麦肯锡版权所有,违者必究!中高端企业知识产权和品牌服务定制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