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商标注册必知要求
国内商标:
1、什么是商标?
答:商标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挑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着特征的标志。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记,我们通常称商标为“牌子”,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比如:大家熟悉的饮料商标“可口可乐”、电器商标“海尔”就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山航”(航空服务)、“净雅”(餐饮服务)则是区别服务提供者的标志。
2、商标是由什么组成的?
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凡是能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分开的可视性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3、注册商标的必要性?
答:注册商标是享受法律保护和企业经营的需要。
首先,我国实行商标注册保护原则,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注册商标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其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依据。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好的商标,像可口可乐、海尔等国际知名企业,即使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财产,也可以迅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标形成的巨大的无形资产,其商标无形资产的价值已远远超过有形资产的价值。
4、哪些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
答:(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5、哪些标志禁止作为商标注册?
答:(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着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着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如“商务通”等。
6、地名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答: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如:“济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凤凰”则因具有其他含义,可以作为注册使用。
7、企业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答:企业名称的字号部分具有显着性的,该字号部分如不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可以作为商标获准注册。相反,企业名称的字号部分不具有显着性的,或者与在先商标权利相冲突的,不能作为商标获准注册。
8、汉字商标注册后,是否可以使用与注册字体不同的繁(简)体或艺术体形式?
答:不可以。因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获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文字作为商标注册,注册什么字型其专用权仅仅限于这种字体,如注册的简(繁)体字,而实际使用繁(简)体字,或注册的宋(隶)体字,而实际使用隶(宋)体字等,都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字型与商标的外观有极大的关系,如改变字型还可能在外观上与他人商标近似,从而造成商标侵权。
9、未注册商标、已注册商标、申请中的商标在使用中有何区别?
答:未注册商标和已注册商标是商标存在的两种形态。未注册商标是指未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的商标,我国商标法并不强制注册商标,因此未注册商标在不与他人注册商标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可以正常使用,但是商标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可以打注册标记。
注册商标是指,一个商标不管它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再使用该商标了。注册商标在使用时要标注注册标记。
申请中的商标在未获准注册前在使用中与未注册商标一样对待,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在使用中不准标注注册标记,否则就是假冒注册商标。
10、注册商标的使用受限制吗?
答: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注册时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如果要扩大注册时核定使用的范围,需要另行提交新的注册申请。
11、在一件商品上可以使用多少个商标?
答:商标法没有限制性规定,可以根据意愿和需要自主决定。但是需注意,同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标过多不利于对主要商标的宣传,也不利于消费者认牌拣选。
12、商标注册前必须进行查询吗?
答:商标查询是指商标申请人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可以减少盲目性,提高成功率。
13、在中国如何计算一个商标申请?
答:商标注册申请须遵循“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即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仅允许报一件商标并限在同一类别商品/服务中。故一个商标在一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的一份申请为一个商标申请。
14、哪些人具有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答: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都可以成为商标申请的主体。
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商标,需要提供相应的经营主体资格证明,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不得超出营业范围。
以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范围不受限制。
15、我国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
16、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怎么办?
答: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17、商标注册包括哪些程序?
答:商标注册程序可以分为必经程序和特别程序。必经程序是申请人申请商标必须要经过的注册程序,它包括: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形式、实质)、审定并公告、注册并公告。特别程序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或其他原因时采用的救济程序,并不是必经的程序,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
18、申请商标注册被受理是否意味着已经通过了审查并能够获准注册?
答:商标注册申请被受理并不意识着该申请已通过商标局的实质审查,更不意味着该商标能够获准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只是该申请审查程序的开始,而不是审查程序的终结;收到商标局发给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说明申请人所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在手续及文件填写方面符合规定,可以继续进入下一步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申请商标能否通过审查并发布公告,只有在下一步的实质审查程序中才能决定。实质审查通过后,还有三个月的异议公告期,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只有异议期满并且没有他人提出异议,商标才能够正式获准注册。
19、对于以欺骗手段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不可以撤销其注册?
答:可以。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20、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到期怎么办?
答: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续展申请,续展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商标所有人可以继续拥有对该商标的所有权。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
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即若在商标十年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商标仍可续展继续使用。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并予公告。
国外商标:
1.如何进行国外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具有地域性特点,如希望商标在哪个国家获得法律保护,就需要在哪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一般来说,国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主要包括马德里国际注册及逐一国家注册两种,二者的保护效力没有区别。企业需要综合考虑注册国家的要求、国内商标的注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注册途径。
由于各国的注册要求不一、程序复杂,企业在办理国外注册前可以向专业代理机构咨询。
2. 哪些主体可以进行国外商标注册?
任何有国外商标注册意愿的企业或者自然人,都可以以自己名义申请国外商标注册,不受任何限制。
3. 什么样的商标不能在国外申请注册?
由于社会背景、宗教信仰以及文化等的差异,在中国可以注册的商标可能在其他国家无法注册。比如:在大部分国家,地理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肯尼亚等国不接受将数字作为商标注册;瑞典禁止将蓝色作为商标使用;日本禁用菊花作为商标图案等。
企业应首先了解出口国家的商标注册要求,再行确定商标。
什么是商标监测保护? 今天,麦肯锡知识产权小编给大家说一下什么是商标监测保护,以及商标监控的重要性。 商标监控是指企业或个人按照商标文字或图片,商标动态,商标使用,市场商标侵权,以及竞争对手或行业商标注册等实时监控,使企业或个人能及时, 全面了解商标使用情况。 商标监督是保护商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商标监控,不仅能及时了解商标动态,使企业反应迅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还能制止“搭便车”等侵权行为,从而避免企业品牌声誉的影响。
商标监控内容
1.监督注册商标的申请和使用
商标监控系统可以有效帮助用户及时掌握自己的商标,如商标应当更新,拒绝,反对,争议,撤销,异议审查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商标权。
2.监控他人的侵权行为
主要是针对注册商标申请的新公告与客户商标或相同或类似的监控,以避免恶意域名抢注或“近名牌”现象。为了帮助用户尽快找到其他人申请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在任何时候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害。
3.了解竞争对手的业务战略
了解商标竞争对手的使用,洞察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时调整其业务战略。
4.马德里国际商标监测
监测是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公告监测,外国对中国扩大商标监测,中国扩大对外商标监测。
5.电商平台侵权监测
对于客户在电商平台使用商标是否有其他企业侵权使用现象的监控。
商标监控的目的与作用
1,及时掌握商标动态,第一时间商标更新时间,被反对“撤销三”,争议等商标异常,使企业能够快速响应保护商标权;
2、可尽早发现他人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即可提出异议,及时“截杀”近似商标,提前消除相同或近似商标可能对商标权人造成的潜在危害;
3,全面了解市场动态,未经授权使用企业注册商标侵权业务,假冒伪劣产品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制止和打击商标侵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通过商标监控,还可以充分了解行业商标注册的竞争对手和企业,了解竞争对手和行业趋势,及时调整自己的商业战略。
商标监控方法:
1,市场监测
企业可以在重要市场定期开展或做好商标监管布局,建立长期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假冒产品信息和商标侵权,做好档案记录,快速行动,向相关执法机构投诉,侵权,及时消除侵权产品和侵犯公司声誉的不利市场影响。
2,网络监控
随着网络侵权,越来越多的网络销售假案件出现,企业到商标网络监控变得越来越有必要。一方面,企业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网站,企业商标定期检索,及时了解商标异常情况,看是否有其他注册商标或其他类别的商标注册在同一商标行为中,使企业能够迅速应对措施。
另一方面,企业需要专注于主要业务平台和销售专业产品的监控网站,全面掌握网络销售信息,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主要平台投诉,将有效地遏制网络侵权的发生。
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市场监控和网络监控,结合立体商标监控的方式,以全面,多角度,灵活的方式保护企业商标权。
最后,为提醒大企业,商标监控的目的是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要监控“相似名牌”“搭便车”“边缘球”等商标侵权,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停止,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或法院起诉权利,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希望能帮助你采纳
欧盟商标注册即欧共体商标注册。1993年12月20日,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简称CMTR。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国家(到2013年7月1日,该欧盟已扩展到28个国家)使用的商标体制。 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
覆盖成员国
欧洲联盟之28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欧盟商标特点
1、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4、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5、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6、不但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及构造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
7、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商标办理材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10cm×20cm;
3、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4、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商标分类表。
5、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向世界市场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向外开辟国际市场,期间必不可少会涉及到马德里申请相关事宜,那么对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你了解多少?下面麦肯锡知识产权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四大优点:
一、省力
申请人只需通过本国商标注册机关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递交一份申请,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交纳一次费用(目前只有日本和加纳收费分为申请费和注册费两次收取),就可以向目前马德里联盟的80多个缔约方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从而免去申请人分别使用不同语言、递交不同申请书、交纳不同币种的费用等繁琐程序。
二、省钱
通过马德里系统申请商标国际注册要远比逐一国家方式进行注册更为便宜,申请的国家越多,所节省的费用越多。省钱还体现在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程序中。
三、省时
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对被指定缔约方商标注册机关在收到申请通知后有审查时间上的限制,协定要求为12个月,议定书要求为18个月。这一规定使得申请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得知自己商标在有关被指定缔约方的注册情况。
四、方便管理
每一个国际注册商标可以只有一个注册证,由于国际局对于每个国际注册商标包括驳回、变更、转让、续展等在内的情况都详细登记,所以申请人可以根据国际注册号在相关的官方网站上即可查询商标的所有情况。而逐一国家注册申请,在不同的国家就有不同的注册证,申请人每个国家注册的情况也需要分别查询,相对于马德里国际注册,显然要麻烦得多。
以下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和马德 里议定书缔约方?
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
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纯协定缔约方是指只加入“协定”而未加入“议定书”的国家;
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议定 书”而未加入“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相应的外文申请书;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如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选择指定缔约方?
基础商标如果仅获得国内受理通知书,尚未注册成功,则除阿尔及利亚不可以指定外,其他缔约方均可以指定;如果已获得国内注册证,则所有缔约方均可指定。具体根据申请人的需要进行选择。
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申请人能否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目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还不能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台湾地区申请人如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经提交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可以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问:是否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不是。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也可直接向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如何选择申请语言?
所有新申请都可选用英语或法语。如选用英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英文版MM表格填写;如选用法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法文版MM表格填写。
问: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是否可以改变商标的图样或颜色?
不可以。
要求申请的商标图样与基础商标的图样完全一致,颜色完全一致。如基础商标为黑白图样,则马德里申请必须是黑白商标图样;图样如基础商标为彩色图样,则马德里申请也必须是彩色商标图样。
问:基础商标如果是集体或证明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不可以。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那么就必须作为集体或证明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问:基础商标如果是立体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不可以。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基础商标如果是立体商标,则必须作为立体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问:如何查询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状态?
可登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www. wipo.int/romarin进行查询。
问:什么是国际注册证?国际注册证是否代表马德里申请已注册成功?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对符合要求的马德里申请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向申请人颁发国际注册证并通知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
国际注册证的内容包括该马德里申请的所有信息,如国际注册日、国际注册到期日期、注册人信息、商标、指定商品/服务,以及依据协定或议定书所指定的缔约方等。
国际注册证表示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注册成功。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后,将依据本国商标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都会在驳回期限内向国际局发出相应通知,由国际局登记后转发申请人。
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多长?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从国际注册日开始计算。
问: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会颁发注册证吗?
不会。
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据《商标法》进行审查,如全部核准注册,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发送核准保护声明;如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会向国际局发送驳回通知。
问:是否可以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异议?
可以。
问:如何查询国际公告?
如需查询国际公告,可登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一步步查询www.wipo.int/madrid/en/madridgazette/browse.jsp
为方便我国申请人使用查询国际公告,商标局特别在中国商标网发布“查询国际公告使用说明”。具体路径如下:登录中国商标网(sbj.saic.gov.cn)进入子栏目“国际注册”后选择“查询国际公告使用说明”。